1.項目概況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,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阜陽市城南新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中環檢測有限公司,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對“阜陽市人民政府[2024]-11號出讓宗地”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,形成了《阜陽市人民政府[2024]-11號出讓宗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,并于2024年08月06日通過了專家評審。
阜陽市人民政府[2024]-11號出讓宗地位于阜陽市潁州區王店鎮,地塊面積189788m2,東至七漁河路(規劃),北至潤河路,西至紫云路(規劃),南至保豐路(規劃),地塊中心坐標:X:3637554.234,Y:39382973.428。地塊原土地利用性質為農用地與集體建設用地,歷史使用用途主要為居民住宅與農用地,擬變更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,屬于住宅用地,屬于建設用地中第一類用地。
2.第一階段調查工作及結果分析
通過現場勘查、歷史衛星影像及人員訪談,本項目地塊內不存在潛在污染源,周邊環境對本地塊造成環境影響的可能性較小。現場踏勘中也未發現地塊土壤有異味或其他污染痕跡。
本次調查根據地塊現狀,布設了56個土壤快篩點位,土壤樣品快篩值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和《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15618-2018)規定的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
3.調查結論
結合該地塊調查情況、土壤快篩數據和該地塊現狀,本調查地塊不是污染地塊,無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,本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活動結束。